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/年路面新材料项目(一期)验收信息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/年路面新材料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 120万吨/年路面新材料项目(一期);
建设单位: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广饶化工园区内,团结路以西、广兴路以北、西康沟以东,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沥青厂区;
公示时间: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;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组意见、其他事项说明,见百度网盘,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-evOkGb1GXivKX3TfdVmeQ 提取码:5j9g;
联系人:刘经理;
联系电话:0546-6920087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是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9日
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6年,占地3000余亩,注册资本6亿元,总资产123亿元,现有职工1800余人,是一家集石油化工、国际贸易、仓储物流、新能源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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